近年来,随着Web3、加密货币的全球兴起,“卖U”(即出售加密货币换取法定货币)成为不少圈内人关注的焦点,而“欧一Web3”作为海外Web3生态的重要分支,其相关活动在国内的法律边界尤为模糊,在国内参与“欧一Web3卖U”是否构成违法?本文将从现行法律框架、司法实践及合规建议三个维度,对此问题进行深度解析。
核心法律依据:国内对“卖U”的定性原则
要判断“欧一Web3卖U”是否违法,需先明确国内对加密货币交易的基本态度,我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政策可概括为“全面否定+严格禁止”,核心依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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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九四公告”)
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明确规定“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并指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该公告将ICO(首次代币发行)定性为非法集资,并禁止平台从事代币兑换、买卖等中介服务。 -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2021年“九二四通知”)
由十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通知强调:“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若“卖U”行为涉及资金规模较大、或具有组织性、营利性,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第225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287条之二)或洗钱罪(第191条),若明知他人资金来源非法,仍通过“卖U”为其提供“洗通道”,则可能构成共犯。
“欧一Web3卖U”的特殊性:是否因“海外”而合法?
“欧一Web3”通常指基于欧洲或海外Web3生态的项目(如基于欧盟合规框架的DeFi协议、NFT平台等),其参与者可能认为“海外项目=合法”,但需明确:法律管辖权不以“项目所在地”为唯一标准,而是以“行为人所在地”及“行为影响地”为核心。
具体而言,若行为人位于中国境内,通过海外Web3平台(如欧一地区的去中心化交易所、P2P交易网站)进行“卖U”,且交易对手方包含中国居民,或交易资金流向中国境内银行账户,则该行为仍受中国法律管辖,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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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辖原则: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实施任何行为,只要不违反中国法律,即受中国法律约束,加密货币交易虽依托互联网,但行为人的身份认证、资金结算等环节往往与境内账户关联,构成“境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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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管辖原则:若“卖U”行为涉及境内资金安全、金融秩序稳定(如洗钱、非法集资),即使平台在海外,中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据刑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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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案例:近年来,国内已有多起因“海外卖U”被追究刑责的案例,2022年上海警方破获一起“利用海外平台卖U洗钱案”,犯罪嫌疑人通过境外P2P平台将赃款兑换为USDT再提现,最终以“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23年杭州某公司员工因参与“欧一Web3项目卖U”,被控“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超5000万元,目前已进入审理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