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5工程的建设任务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2-05-12 10:04:12  /  浏览:133 次  /  

“985工程”学校要率先进行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改革的主要方面包括:(一)以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评价制度为核心,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人才成长规律,统筹考虑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综合作用,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模式和教育评价方法,深化教育内容和培养机制的改革。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拓展国际视野,提高国际竞争力。(二)以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和高水平管理队伍为重点,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多种形式的内部分配和薪酬激励制度。(三)以出高水平成果为目标,创新科研工作组织体制,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营造有利于教师潜心治学、开展教学科研的环境。进一步改革高校内部学术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完善治理结构,改进管理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四)落实和扩大学校在建设高水平大学上的自主权。(五)以先进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办学理念为指导,以大学文化建设和机制体制创新为基础,努力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水平大学发展模式和先进的大学文化。(六)突破以传统学科界限为基础的科研管理与学科组织模式,建立有利于创新、交叉、开放和共享的运行机制,以适应现代科学发展综合化趋势。 瞄准学科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进一步完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学科整体布局,注重学科体系建设,提高学科水平。在更高、更广的层面上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孕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实现学科发展与平台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队伍建设的良性互动,加快建成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以国际科技前沿和国家现代化建设重大需求为导向,以学科建设规划为指导,围绕国家重大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计划,整合、建设一批“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有机衔接。在平台建设中,要加大学科结构调整力度,拓展学科发展空间,促进学科交叉,推进资源共享,组建高水平学术团队,建立开放、共享、竞争、高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建设、改善平台的教学、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通过平台建设,提高所建高校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增强承担国家重大任务、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的竞争实力,促进学科优化和交叉,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世界一流学科,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围绕国家、区域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设一批跨学科、具有创新性、交叉性、开放性的“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推动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的交叉、互渗与融合,孕育和催生新的学科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形成一批能够解决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的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中心。 “985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为:(一)项目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控制数和其他渠道建设资金来源情况,编制“985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论证报告;(二)学校“985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论证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学校报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三)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学校上报的“985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四)项目学校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五)教育部、财政部批复立项;(六)项目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04]84号)要求,编制年度项目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七)财政部委托中介机构对学校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八)财政部参考中介机构评审意见,审批下达预算。项目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对学校“985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下达的预算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如确需进行涉及建设目标和建设项目等内容的变更或调整,由学校报教育部、财政部审定。必要时,需重新进行专家论证,对项目重新审批。 教育部、财政部成立“985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985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和总体规划。“985工程”工作小组负责“985工程”实施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985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985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共建部门参与对有关学校“985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筹措并落实共建资金。项目学校应成立“985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校“985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项目学校法人应依据“985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负责对项目执行实行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编报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决算,落实各渠道建设资金;(三)组织工程建设实施,负责建设进度和质量;(四)及时报告、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五)负责编写项目验收报告,并做好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985工程”建设资金由多方共同筹集,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地方和企业筹集资金共建有关“985工程”学校。其中中央专项资金重点用于“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队伍建设,其他资金可根据学校“985工程”建设规划统筹安排。“985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财政部、教育部发布的《“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对“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估,根据检查、审计、评估的结果,对项目学校进行奖惩。“985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建设周期实行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每年度终了,项目学校应将项目建设年度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及有关资料汇总形成年度报告,上报教育部、财政部。中期检查由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统一部署。检查的重点是:项目建设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985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学校需向教育部、财政部提交总结报告,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学校进行验收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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