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入分配政策的意义?
- 资讯类型:数据政策 / 发布时间:2024-10-18 16:51:04 / 浏览:0 次 /
1、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
按劳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也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按劳分配作为分配方式的主体,是市场经济最大限度发挥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最佳形式,因为按劳分配为社会成员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过程中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前提,更为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益提供了内在动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个人收入分配形式并存、多元化、多渠道的分配形式大体上可分为按劳分配和非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主体。而由于所有制形式在市场经济过渡中可以并存,致使个人分配在形式上出现合法的多样性。前提为有利于经济效率提高的非劳动收入,也成为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可以采取的分配方式,,如按生产要素分配等。由于分配激励的内在原因是一致的,因而,按劳分配是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是一个重要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经济上的效率,不仅可以采用经济活动中所耗费的劳动量与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来衡量,更应该用生产要素的结构型耗费来衡量产出劳动成果的份额来衡量。在我国,公平的内涵包括:第一、机会均等。这是指每个人都有同样的付出劳动的机会和发挥自己才干的机会。第二、规则平等。这是指劳动者在收入分配过程中遵守同样标准的规则,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第三,差距适度、兼顾平等和兼容责任。在承认人的能力、才智、积极性的差距以及由此带来的劳动生产率差别的基础上,财产和收入可以有适度差异。
3.处理好社会成员个人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原则
收入的刚性特征,决定了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只能放在增量调节上,因此,不能为了公平而牺牲效率。在努力促进共同富裕的同时,仍然要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缩小收入差距,仍要提倡通过竞争提高效率,在一次分配上强调竞争,在二次分配上注重公平,以此解决社会成员个人收入分配两极分化问题,中央12号文件在这方面已有所体现。
(二)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管理的政策
1、在初次分配领域的政策
必须有反不当竞争、反垄断、保证劳动力资源和资本正常、自由流动等的法律和政策包括初次分配政策及相关的配套政策。如为了保证初次分配领域的公平、合理,必须防范和纠正不正当竞争、制止垄断、创造公平的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及保证劳动者的身份自由和择业的自由等;
2、 分配领域的税收政策
以税收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再分配政策,能够有效地发挥政府对社会成员收入的再调节功能。税收是政府运用国家力量进行的强制性的“重要的重新分配收入的手段”,其目标是公平、合理,以保证社会生活的健康、稳定,基本内容是“损有余而补不足”,实现全社会尽可能多的人都能够过上基本生活水平得到保障的生活。从全社会共同和长远利益的角度,平抑收入差距,缩小贫富分化,建立和鼓励全社会所有成员依靠自己劳动获得财富的制度,使社会财富在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之间得到尽可能公平、合理的分配。
3、 社会保障政策
政府还必须制定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来保障在分配领域所无法解决的分配死角,如老年人、病残人的社会保障问题、离退休保障问题等,社会保障政策实际上是政府运用社会成员之间和同一社会成员不同时期之内的收入所得而进行的转移支付方式,即“在不同代的人之间和不同代的人内部进行再分配的计划”,来强制性地安排、保障那些无收入或低收入的社会成员,仍然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条件,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宏观协调所有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以实现社会生活的公平和人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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