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晋制定了哪些优待政策?
  • 资讯类型:数据政策  /  发布时间:2024-10-28 12:27:09  /  浏览:0 次  /  

西晋建立以后,迫切需要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因此,在太康元年(280),西晋政府颁布了占田、课田和户调的法令。

占田制与课田制是在曹魏屯田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曹操掌权时,为了解决军粮问题,把汉朝在边境地区实行的屯田制在中原地区大规模推行开来。当时由于战乱,空荒地很多,流民也很多,曹操把土地和劳动力结合起来,让那些没有土地的人去种国家所有的空荒地,规定收到粮食后,用私牛的与国家对半分,用官牛的自己得四成,国家得六成。

屯田上的劳动者称为屯田客,实际上是政府的佃农,这是民屯。在军事频繁地区,还实行士兵屯田,称为军屯。屯田制为曹操统一北方奠定了物质基础,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在曹魏后期,由于统治者贪得无厌和日益腐化,屯田客和屯田兵所受的剥削大大加重。他们不仅被迫扩大耕种面积,而且常常被征发去服各种徭役。屯田上的劳动者不断逃亡,产量越来越低,甚至连种子也收不回来。

另一方面,官僚贵族往往互相分割侵占屯田土地,又把屯田客变成他们私家的佃客。

司马氏掌握曹魏的实权以后,为了取得各级官吏和世家大族的支待,干脆把租官牛的屯田户赏赐给他们,自公卿以下按照官品给以不等的数量。

由于屯田户过去免除政府徭役,这些人成为私家佃客后仍保留了这个权利。 许多害怕徭役的自耕农也纷纷投到贵族门下,成为佃客。

咸熙元年(264),司马氏下令罢屯田官,把屯田制下的典农官改为郡太守或县令长,取消了民屯制。晋武帝即位以后,又重申前令:“罢农官为郡县。”

从此以后,屯田客大都成了政府的编户,少部分成为豪强大族的佃客。

西晋王朝一方面要照顾、保护世家大族的利益。但世家大族过分侵占土地和劳动力,与中央政权也会产生一定的矛盾:服役纳税的农民越来越少,会影响国家赋役收入;土地集中也会造成阶级矛盾尖锐,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是促使西晋实行占田制与课田制的主要原因。

所谓占田,就是名义上准许人民占有法令上所规定的田亩,即一个男子(16-60岁),可以占田70亩,女子可以占田30亩。至于占到占不到,政府并不保证,也不过问。

课田是督课种田的意思,是为了保证政府的租税收入,规定每个丁男不论自己是否有田,政府一定要你耕种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13—15岁,61-65岁)25亩,次丁女免课,这是带有强制性的,有“驱民归农”的意义。

占田规定的70亩,政府并不要求全部耕种,但至少要有50亩不被荒废。因为当时还有不少荒田,也有的人占田不耕, 去从事投机贩卖,因此政府要加以督课。地方官必须负责本郡本县课田人数所应垦的土地亩数,以向中央交纳租赋。

占田、课田制使政府从豪强大族手中争取到一部分民户,政府掌握的劳动力有了显著的增加。太康三年(282)的民户,比颁布占田、课田制的太康元年(280)增加了130多万户。课田和户调的负担虽然比曹魏时候重些,但由于农民有了一部分土地,有了生产积极性,所以占田制、课田制还是刺激了生产的发展。

与此同时,为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西晋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那时候,北方由于长期战乱,土地荒芜,劳动力缺乏,西晋政府招募蜀、吴境内的人口迁居北方,宣布给以免除20年徭役的优待;兴修水利,防止涝灾;把3.5万头种牛除给颍川、襄城一带将吏士兵,作为春耕之用;为增加农业人口,下令姑娘17岁以上不出嫁的由官府代找配偶;多次下诏书奖励农耕,汲郡(今属河南)太守王宏抓农业较好,赏给1000斛谷子,提拔为大司农;平吴以后,下诏州郡减免军役,以减轻农民负担,等等。

总之,由于平吴后全国统一,战争减少,社会趋于安定。所以在太康年间(280-290) , 社会经济繁荣,出现一派兴旺景象。史书记载当时的情况是: “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太康之中,天下书同文,车同轨(全国统一),牛马被野,余粮栖亩,行旅草舍,外闾不闭。民相遇者如亲"。

意思是,统一以后,人们安居乐业,赋税平均,粮食有了剩余,牛马布满田野,不必关门防盗。这些记载虽然不免有点夸张,但这时期社会比较安定繁荣当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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