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才落户政策? 东莞人才落户购房政策?
  • 资讯类型:本地楼市  /  发布时间:2023-11-22 22:33:30  /  浏览:0 次  /  

一、人才落户政策?

针对以下几种条件的人才,可满足人才落户政策。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男年龄在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期或者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满三年的)。

3.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发给《户口准迁证》。

二、东莞人才落户购房政策?

人才入户类(包括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申请人办理人才入户时,需提供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卡》、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和户口簿;有随迁家属的,要一并提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申请人与随迁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三、海口人才落户买房政策?

人才引进落户

外地户口想在海南购房,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海南直接获得资格购房。落户后可以享受等同本地人一样正常购房,正常按揭,网签等。

2.户口不在海南,但有个税或者社保在海南

在海南有个税或者社保满两年可以正常购买一套住宅且首付70%。

但是海南个别地方需要5年社保,比如海口的主城区,西海岸,海甸岛需要满五年社保或者个税。

四、杭州人才落户购房政策?

你好,人才引进方式落户,社保只需要满一个月可以直接落户,一手房首付:首套三成二套四成,二手房首付以房东为准,

五、珠海人才落户政策?

2020年12月25日起,珠海进一步放宽人才入户限制。

1、放宽人才引进的对象范围:

人才引进的对象范围放宽为,珠海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且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2、放宽部分人才的引进条件:

(1)放宽学历条件:非全日制大专学历也可人才入户

由过去的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放宽为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2)放宽并统一年龄条件

新规将学历人才、职称人才、技能人才入户条件放宽统一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3)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限制条件

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

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限制条件;

取消珠海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限制条件。

(4)放宽“先落户后就业”条件:毕业五年内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直接入户

在珠海没有工作、没有社保、没有房产,但属于“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不受珠海人才引进入户的对象范围限制,仅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市公安局负责)。

3、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

在珠海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确属本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

根据《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重点企业目录(2021年第1版)》,目前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为1401家“珠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该目录动态调整,有需求的其他重点企业可以向所在区的人社(人才)部门提出纳入目录意见。

4、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户对工作、社保或个税的时限要求:

(1)重点企业优秀人员需要在珠海市工作及参保或缴纳个税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

(2)“先落户后就业”人员无须在珠海市有工作、社保或个税记录;

(3)其他人才仅须在珠海有工作、社保或个税记录,不限制相关年限。

5、人才引进的条件不与住房挂钩:

在珠海没有自有住房不影响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落户地址按照“本市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的先后次序登记。属于人才引进入户的,如无法按上述次序落户,可先落户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的人才公共户。

二、学历入户

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包括国外、境外学历),满足毕业5年内条件,即可申请入户。

三、双五政策

“双五政策”,也叫珠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的政策。在珠海居住满5年或以上,在珠海购买社保满5年或以上,并有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户口迁入珠海常住户口。

社保中途不可中断,但可以更换缴纳单位。 居住满五年,以取得居住证为准,如果居住证中断,累计中断不得超过150日。

合法稳定住所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申请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者共同拥有的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

(2)本人与政府或者本市引进高校共有产权的成套住宅。

(3)申请人合法租赁且实际居住的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

四、亲属随迁

1、子女投靠父母,户口在外且年龄未满18周岁的子女。

2、父母投靠子女,珠海市户籍人员或者外地户口,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迁移户口。

3、夫妻投靠,市外户口配偶可申请随迁。

4、随军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经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家属,准予迁入(随军家属属于在职干部、工人的,参照调动、录用干部、工人入户办理)。

5、收养入户,珠海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十四周岁以下,申请迁入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市外子女,可以迁入。

五、调动干部入户

经珠海市的组织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调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试试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

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市组织部门调动录用的干部。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居调动录用的干部。

(3)央企、省属驻珠单位新录用或调入干部。

六、海口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海口引进人才落户细则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本市县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引进人才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七、重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据介绍,目前,重庆准予落户的人才界定标准更宽泛,包括以下三类:

1.本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

2.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以及已取得市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的护理人员等一般人才

3.受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的人员和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等受表彰人才。

 办理流程

一方面,高层次人才和受表彰人才不再需要提供就业手续,所有人才在提交资质证明、住房手续等户口申请材料时,不再需要提供复印件。另一方面,取消人才来渝落户报区县局审批制,所有人才来渝落户均由派出所审批完结,办理时限为25个工作日,市内迁移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八、落户上海的人才引进政策?

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我市当年紧缺工种的,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浙江省劳动保障厅、杭州市劳动保障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签订且已履行5年或5年以上并经鉴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在杭缴纳5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PS:可以与不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必须连续)

4、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法出具的,可由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替)

5、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有租凭凭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原件及复印件。(市政府现新推出的"田园公租房"杭州落户条件标准

九、2021北仑区人才落户政策?

一)项目扶持

1.资本引才团队项目。入选项目,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资助。带头人为顶尖人才的,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双创团队项目。入选项目,按A、B、C、D四个等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带头人为顶尖人才的,最高不超过1亿元。

3.双创人才项目。入选项目,给予100万元项目扶持。

4.上级人才项目。新入选上级有关计划的,按市级支持额度给予最高1:1的项目支持。

(二)企业发展扶持

5.企业引才补助。对全职新引进符合上级引才工程申报条件人才的,给予企业每人3年最高累计120万元补助;入选上级引才工程的,给予企业每人3年最高累计300万元补助。

6.场地支持。新入选区级创业团队项目的,给予最高2000平方米场地扶持;新入选区级创业人才项目的,给予最高500平方米场地扶持。

7.金融支持。新入选的人才(团队)项目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授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种子基金支持,最长3年LPR贴息支持。

8.动态升级。对发展较好的创业团队项目,可最高动态升级至A类。

(三)市场化引才扶持

9.引才奖励。全职引进且自主申报入选上级人才项目的,给予引才机构每人最高100万元奖励;全职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给予引才机构每人最高60万元奖励。

(四)人才扶持

10.个人奖励。对全职引进且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11.以赛引才。对已在国家、省、市重要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且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项目,可列入双创团队D类扶持或双创人才项目扶持。

12.其他支持。入选的团队项目(包括带头人、核心成员)及个人项目,将在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一站式”落地保障服务。

13.自贸区专项支持。落户自贸区的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团队,可享受自贸区专项政策。

十、苏州人才落户政策?

一、服务范围和对象

  (一)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

  (二)本单位在岗职工办理落户申请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

  二、申请落户基本条件

  (一)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

  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①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②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二)关于申请落户的单位

  1.本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4.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①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②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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