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项目业主与建设单位的区别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2-05-09 10:41:35 / 浏览:51 次 /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或其它组织,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甲方在地产行业一般是指开发商。
当甲方是房地产商时,建设单位与甲方都是房地产商,而购房的人是业主。建设单位与相对施工(建筑)单位而言的。业主与相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监管机构而言的。
扩展资料: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业主(Client/Owner)。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投资人专门为工程建设项目设立的独立法人。业主可能就是项目最初的发起人,也可能是发起人与其他投资人合资成立的项目法人公司;
而在项目的保修阶段,业主还可能被业主委员会(由获得了项目产权的买家或小买家群体组成,在国外也被称为业主法人团)取代。在中国传统的基本建设投资与建设行政管理体系中,业主也被称为“建设单位”。
业主是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或者在一个建筑区划内拥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有建筑物空间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业主是在区分所有权制度下的一个法律概念。
法律认定: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相关区别:
1、业主和房屋所有权人不是同意语。房屋开发商、投资商是建筑物所有权人,但一般不称为业主。
2、业主是一个集合概念,具有独立宗地并且只有一个所有权人的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也不成为业主,例如酒店、大厦的所有权人。
3、按照共有关系拥有的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也不称为业主。
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一般表现为: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编有独立的总体设计和基本建设计划,是基本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
其权利和义务是: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计划和基本建设财务计划;组织基本建设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
履行进行基本建设工作的一切法律手续;负责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对竣工工程及时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
甲方 (first party) 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是合同的主导方。甲方是合同中双方平等主体的代称,也是为了方便在下文表述时使用简称。
甲方一般是出资方或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以出资方作为市场的主体或称主导市场为甲方市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甲方 百度百科-建设单位 百度百科-业主
建设项目业主与建设单位在多数情况下为同一组织。建设项目业主是项目建设实体的所有者,属于物权方面的一个定义。在代建制中,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此时,代建单位(建设单位)与建设项目业主是分离的。
一、代建制
根据《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即建设项目业主),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二、建设项目法人
建设项目业主与项目法人多数情况为同一组织,建设单位一般存在于项目建设全过程,是对全过程负责的组织。项目法人是按照国家工程项目“四制”(即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项目招投标制及项目合同管理制)的管理规定,对工程项目建设承担法定责任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三、建设项目业主
就是项目建设实体的所有者,属于物权方面的一个定义。对于项目,可以自己组织建设,也可以实行代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