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提出不进行招标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2-05-13 11:47:55  /  浏览:195 次  /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扩展资料:
招标投标也被简称为招投标。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的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
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
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投标”的对称。指当事人中的一方(招标人)提出自己的条件,征求他方(投标方)承买或承卖。故招标可能是为买而招标,也可能是为卖而招标(如土地招标)。在政府采购中,招标是一种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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