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属于政府工程需要不需要招标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2-04-30 21:15:57  /  浏览:58 次  /  

1. 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 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3.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设计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夹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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