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体育运动学校容积率是多少?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2-05-16 02:04:39  /  浏览:238 次  /  

1、容积率一般是由政府规定的。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编制的各类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联排别墅为0.4~0.7;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1.2;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18层高层住宅为1.8~2.5;19层以上住宅为2.4~4.5;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并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有所差别。2、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建筑容积率(简称容积率),系指建筑总楼板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可建设用地面积。3、容积率越高,居民的舒适度越低,反之则舒适度越高。

体育健身工程都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全民健身计划  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任务是: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  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其中,16岁以上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12%以上,城市居民达到18%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提高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增加到90%以上,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增加到16%以上。其中城市居民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增加到20%;农村居民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增加到12%。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达到25%以上。  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  全国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20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形成市(地)、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50%以上的县(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各类体育设施利用率、开放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各类体育设施合理布局、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网络化格局。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  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县(区)普遍建有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社会体育指导队伍进一步发展。  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100万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10万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开展,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全民健身计划 ――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较大增加,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  三、工作措施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方式,开办全民健身栏目,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制作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出版全民健身科普图书、音像制品,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节庆体育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社会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树立体育健身是健康生活方式最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  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纳入学校教育考核主要指标。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青少年健身和运动理念。办好各级各类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城市社区体育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做好规划,加大投入,以城市街道和居住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社区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体育健身公共服务。街道办事处有部门和人员负责社区体育工作。有条件的街道建立体育健身指导站、社区体育俱乐部等社区体育健身组织,推进社区体育健身站点规范化建设,扶持居民委员会提高体育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经常性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整合街道辖区单位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社区体育与单位职工体育共同发展。  加快发展农村体育。  各级政府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办好基层农民运动会。  广泛开展职工体育活动。  充分发挥行业体协、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职工体质测试活动。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  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以民族优秀传统体育为主的体育健身活动,在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设置优秀民族传统体育内容。建立健全基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人才。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训基地,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做好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发掘整理工作,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的国内、国际交流。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全面发展老年人体育。  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办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和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机构和体育设施。  大力推广残疾人体育活动。  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方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做好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办好残疾人运动会。  继续推行体育锻炼标准。  修订和完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采取多种办法广泛开展达标活动,积极推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建立证章激励制度,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办好群众性体育活动。  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地就近”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组织举办好全国和地方综合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改革群众体育比赛活动办赛模式,简化形式,淡化锦标,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勤俭办赛,促进广大群众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四、保障措施  加大各级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体育主管部门安排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加强关键领域和基础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保证重大全民健身活动、器材购置的经费投入;对于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的日常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  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全民健身事业。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和支持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投入。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十二五”期间,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保证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城乡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基层政府要监督落实。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山野等自然条件,建设室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户外运动设施。城市建设要考虑居民出行方便兼顾健身、休闲需要,建设更多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提供多种便利条件,促进居民体育健身活动。  提高各类体育设施利用率。  各类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在公办学校布点整顿中腾出的闲置校舍和学校体育设施,可改造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主要阵地。公园每天有固定时段免费向公众体育健身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被挤占、挪用。  支持基层体育组织建设。  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加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体育行政部门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及办公用房、体育设施、工作人员、活动经费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依托业余体校、公共体育设施建立县级全民健身指导服务组织。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建立健全体育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支持职工体育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吸引、组织从事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严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做到营利性体育健身场所和指导高危项目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持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工作。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志愿服务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  扶持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  不断创新体育健身新方式,积极开展新兴的户外运动,促进体育与文化、医疗、教育、旅游相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相融合,互相带动、共同发展。扶持大众化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体育健身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行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规范,提高体育健身科学性、安全性和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做好信息、科研和法制建设工作。  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建立健全体质测试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组织开展全民健身重大问题、特别是适合国民体质与健身特点需求的科研攻关,研制、推广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健全全民健身科研机构,扩大研究人员队伍,提高研究水平。加快制定《全民健身条例》配套规章和政策,完善全民健身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依照本计划,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部门、各行业也要制定相应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本计划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和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成立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构,领导当地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本行政区域的主管体育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共同推行当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推行当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组织和协调,并对当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负责。各部门、各行业也可成立相应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协调机构。 建立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县级以上主管体育工作的部门要在本级政府任期届满时,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并将评估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根据全民健身计划的要求,结合部队实际参照执行。  编辑本段全民健身计划 - 起草说明  一、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目的  1995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全民健身工作到2010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确定了以全国人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系统地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对策和措施。《纲要》实施15年来,“全民健身”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经常参加体育活动人数逐步增加,人民体质逐步增强,全民健身运动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改善,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形成。实践证明,“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已经成为发展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成功经验与宝贵模式。 当前,由于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改变,我国居民工作和业余生活中的体力活动不断减少,肥胖、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已成为我国居民常见的健康问题,亚健康群体不断扩大,各种心理疾病发病率迅速攀升,人口健康问题令人担忧。改善健康状况,关键是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最经济、最简便易行、最有效的办法是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体育锻炼活动。 全民健身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直接关系到大家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各级政府需要关注的民生问题。高素质的人是综合国力的核心组成部分,国民体质是综合国力的塔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有利于提高综合国力。全民健身活动还有助于人际交往、发展社会关系,排解不良情绪,促进社会和谐;有助于促进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的发展,拉动内需,引导消费,增加就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助于推动我国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进程。 2010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即将结束,需要制定新的全民健身计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全民健身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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