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归谁办理,应该是教育局吧?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2-05-03 13:03:24  /  浏览:160 次  /  

....1、受理程序
    建设单位持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向县建设局提出申请。对申请许可范围明确、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受理人当场填写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送局办公室加盖印章,一份给申请人,一份存档;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受理人应当场或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理时限    要件齐备后20个法定工作日(不含听证程序所用时间)办理完毕(其中:规划办提出拟办意见不超过15个工作日,领导决定不超过5个工作日)。因特殊需要,经局领导批准,可续长10个工作日。    3、决定    分管领导对规划办提交的拟办意见进行审定。对决定同意办理的建设项目,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按以上要求携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向县建设局提出申请。对申请许可范围明确、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接受申请的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送局办公室加盖印章,一份发给建设单位,另一份备案存档;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接受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场或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理时限    要件齐备后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其中:规划办提出拟办意见不超过15个工作日,领导决定不超过5个工作日)。因特殊需要,经局领导批准,可续长10个工作日。    3、决定1.     分管领导对规划办提交的拟办意见进行审定。对决定同意办理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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