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流程?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24-11-18 20:27:24  /  浏览:0 次  /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往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所需材料和申请流程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一)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取得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

2.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

4.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2. 在郑州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三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

3.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 (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

5.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共同条件

1、申请保障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单身申请人员除应当符合前述规定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28周岁。

3、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注: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未满3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人才引进人员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人才引进人员指: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的人员)

(四)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

1. 在本市市区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房改房、经适房等)或在本市市区享受拆迁安置补偿的以及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移记录的(因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除外)。

 2. 在本市市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未满3年的。

3. 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超过15万元的。

4. 购有8万元以上 (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非营运车辆或2辆 (含)以上营运车辆的。

5. 计入征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

6. 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郑州公租房申请流程

1.确定自己符合条件以后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为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受理单位,对符合法定资格要求的,社区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资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初审单位,通过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户籍进行核查、核实,并就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3.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送去民政部门。

4.名单公示之后,就是等分房了。

5.按顺序通知选房,各区有区别,有些区选房前复审,有些区是签合同之前复审;

复审:区民政部门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的复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月收入及婚姻情况出具复审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将有关资料送区住房保障部门,不符合规定的退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说明理由。

6.在所提供的公租房的范围内进行选房,确定自己需要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

7.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即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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