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公租房申请范本? 长沙公租房怎么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24-10-24 08:05:07  /  浏览:0 次  /  

一、兰州公租房申请范本?

尊敬的兰州市民,申请兰州公租房的范本如下:

尊敬的兰州市公租房管理部门:

我是兰州市的居民,现在向贵部门申请公租房。我是一名普通工薪阶层,目前居住条件较差,希望能够获得公租房的保障。

我个人信息如下: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我目前的居住情况是租房,但由于房租高昂,经济负担较重,无法长期保持稳定的居住环境。

我希望能够获得一套适宜的公租房,以改善我和家人的居住条件。我承诺会按时缴纳房租,并遵守公租房管理规定,不擅自转租或违规使用。

我真诚地希望贵部门能够审批通过我的申请,给予我一个公平公正的机会。我相信在贵部门的支持下,我能够获得一个稳定、安全的居住环境。

谢谢贵部门的关注和支持,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XXX

二、长沙公租房怎么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

长沙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一、长沙城市户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2、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二、新就业大学生:

1、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

2、毕业不满5年;

3、在本市市区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4、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5、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

1、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且申请之日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

2、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申请材料:

1、《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或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收入证明;

6、无房证明或住房困难证明;

7、其它所需资料。申请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即可,由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受理、初审和公示,区住房保障局复核,市住房保障局审批发证和公示后安排配租入住。

三、公租房申请条件怎么申请?

1、申请人达到18岁,在城区有一定收入和稳定的工作,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2、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收入限制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公租房申请通道?

1、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

  公租房可以在公共租赁住房网站进行申请,但是需要在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中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住房保障机构才行。

  2、当地房产管理局或城乡建设局申请

  申请人也可以到住房保障机构上提供的公租房申请点进行申请,一般是在当地房产管理局或城乡建设局,在申请时要提交公租房申请表、婚姻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等材料,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才能对其资格进行受理、审核。

五、曲靖公租房申请?

申请公租房要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窗口处办理,并且申请人还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然后再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携带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无房产证明、当地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这样才能申请公租房。

六、公租房如何申请?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七、公租房申请网站?

东莞公租房是申请人向所在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的,并不是在网上申请。

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申请材料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何申请公租房等其它信息可查看《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八、申请公租房流程?

申请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等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将资料交与他们进行审核。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居委会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次审核,建立入户调查记录,对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家庭人口,收入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进行考察核实。

1、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

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

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

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九、杨凌公租房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十、东胜公租房申请?

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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