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公租房如何申请?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24-10-26 18:57:09  /  浏览:0 次  /  

一、上海公租房如何申请?

拥有上海户籍的居民,申请公租房需要在上海签订1年以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5平米,且家庭未享有过廉租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租房。各个区均有上海市公租房准入点,居民可进行办理。据悉,不同区县的公租房,价格与户型都不同。

2、非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才可以申请公租房。取得上海居住证满2年;

3、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三、上海公租房2021申请条件?

1. 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

(2) 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 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4)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5) 本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上海申请公租房排队多久?

申请公租房一般要有多级审核和公示,这个时间一般是4到6个月左右。

1、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2021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

(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5)本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上海2021公租房哪里申请?

2021年公租房哪里申请答题?

本人申请公租房先要到村委拿表格填写,然后到劳务中心再去申请就可以了

七、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

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八、上海泥城公租房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

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九、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

一、申请上海公租房需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主体分为:个人和单位个人申请人:包括单身申请、家庭申请。单位申请人:包括单身员工申请、员工家庭申请。

1. 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上海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

(2) 与上海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 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上海相关规定执行;

(4) 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5) 上海、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2. 单位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上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位必须为设立在上海市范围内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且须取得单位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居住人员仅为持有合法身份证、居住证明且与本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同时居住职工必须符合:一是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二是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三是由单位承诺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金,房屋租金由单位直接或单位提供担保后由员工直接支付。

十、上海张江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上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指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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