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二手房买卖政策
- 资讯类型:数据政策 / 发布时间:2022-05-21 16:38:59 / 浏览:198 次 /
法律分析:户籍限购政策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法律依据:《苏州市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建设和维护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操作系统(以下简称操作系统),承办姑苏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的具体工作。吴中区、相城区、虎丘区、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承办各自辖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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