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单身人士买房政策?
- 资讯类型:数据政策 / 发布时间:2024-05-27 19:42:29 / 浏览:0 次 /
深户:3年半内有36个月社保或纳税证明,有购房资格。家庭为单位限购两套,单身或离异满3年可购买1套住宅。
非深户:5年半内有60个月社保或纳税证明,有购房资格。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单身或离异满3年可购买1套住宅。
【港澳台人士】:在深限购1套住宅,提供身份证明,以及回乡证或台胞证等资料
【外籍人士】:在深1年以上,且能提供在深1年以上就业证和劳务合同,在深限购1套住宅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军转干部】:武警、消防、边防等驻深部队官兵转改为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因尚未完成转改程序或完成转改3年内,不能提供满足购房条件所需户籍、社保、纳税缴纳记录的,由转入单位出具情况说明(附转业证明),免于审核社保或纳税记录情况,限购住房套数参照深户居民家庭办理
【入深户未满3年】:深圳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深户籍未满3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5年半内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退休人士】
在深退休的户籍居民如能够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户籍居民如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5年半内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
【社保断缴】
(1)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36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
(2)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5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离异人士买房】
·离异未满3年
以离婚当日计算家庭查档证明显示无有效住宅,且符合其他购房资格条件。
·离婚当日在本市显示双方无房,离婚后任一方可购买1套;
·离婚当日在本市显示有1套房,若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离异时未分割的,离异后需转移登记在一方名下后,无房一方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离异后直接转让给第三人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任一方或双方名下;
·离婚当日在本市显示有2套:离婚后3年内任一方均不得购买。
·离异满3年
本人及未成年子女查档证明显示无有效住宅,且符合其他购房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