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子女继承)?
- 资讯类型:数据政策 / 发布时间:2024-10-19 15:12:04 / 浏览:0 次 /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母死亡的。其房产作为其生前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平等分割。那么,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呢?
一、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房产继承的步骤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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