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职高专新建教学楼项目建议书5000字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2-05-05 21:25:03 / 浏览:119 次 /
项目建议书又称项目立项申请书或立项申请报告,它是立项的根本文件,高职高专新建教学楼项目比较复杂,所有论证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来,例如,才做的天津武清区中等职业新建教学楼必须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来,你所说的高职高专也必须按照《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来论证,一般是先做项目建议书到发改委立项,再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发改委批复或备案。
如何写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xx城乡规划局:
我公司(个人)于 年 月 日在武宁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 ×××位置 土地一块,用地面积 ×× m2,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总建筑面积 ×× m2,现将进行建设,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特此申请
年 月 日
关于景泰县第一中学整体搬迁项目建设用地申请报告例子:
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我单位在原园艺场S201线以东,南滨河路以南,规划15号路 ,规划10号路以北建设的景泰县第一中学整体搬迁项目,已于取得县发改局于取得县国土局土地预审手续,土地证正在办理中。
本项目占地18710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132094平方米,共19栋。其中:教学楼6栋,建筑面积约27195㎡;综合楼1栋约9522㎡;大礼堂1栋约4466㎡;实验艺术楼约18436㎡;食堂1栋约7800㎡;公共浴室1栋约1851㎡;体育馆1栋约5222㎡;男、女生公寓共计4栋约46499㎡;单身教职工公寓楼2栋约4363㎡;运动场看台建筑约955㎡;地下车库5588
㎡;绿化面积为65390㎡。建筑密度16.4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经由具有甲级资质的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设计完毕,并已经加盖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印章。其他申报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为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特此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景泰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31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参考资料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xx城乡规划局:
我公司(个人)于 年 月 日在武宁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 ×××位置 土地一块,用地面积 ×× m2,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总建筑面积 ×× m2,现将进行建设,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特此申请
年 月 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扩展资料
⑴、申请: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报送下列附件:
① 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②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③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和地理位置图;
④ 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⑤城市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内的用地,必须由规划部门出具《建设许可证》;
⑵、审查:
①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进行项目用地预审,负责项目预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视为受理。预审机关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预审意见,特大项目预审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②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由有资质的机关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⑶、审批:
①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符合供地的建设项目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供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需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收到合法报件30内审查完毕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批件5日内将批复发出。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收取7元),并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占用耕地的每平方米收取耕地占用税2.50元、占用水、川、塬地每平方米收取耕地开垦费10元、山地每平方米收取耕地开垦费2元。
⑷、登记发证
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用地者登记申请后,进行地籍调查,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每平方米收取调查测绘费0.36元、每宗地登记工本费20元。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参考资料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考资料来源:保定市人民网-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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