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用地贷款标准? 建设用地评估标准?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3-10-30 08:26:52  /  浏览:0 次  /  

一、建设用地贷款标准?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二、建设用地评估标准?

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可以参照《农用地估价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有关规定,在评估过程中,以重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个部分等为基础,考虑开发费用和有关利息、利润等,不考虑增值收益或者出让金,也不考虑年限修正问题,综合评估得到集体建设用地价值。

如果考虑整体补偿标准问题,对于房地产拆迁、搬迁等为目的的,一般还会根据个人或者企业情况,分别考虑搬家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误工补助费、搬迁运输费、搬迁损失费、车船补助费、搬迁设备按拆卸费,安装调试费和停产损失费等等,具体标准以各个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为主。当地没有标准的,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经过调研后进行分析确定。

三、建设用地出租标准?

一般来说大多数的农村土地租赁价格是没有一个具体统一标准的,不同的地区根据土地等级的不同而又有所划分,水田一亩地如果是上等地,价格在800到1000元之间;水田一亩地如果是下等地,租赁价格在300到800元之间;旱田一亩地如果是上等地,价格在500到600元之间;旱田一亩地如果是下等地,价格在200到500元之间。

四、建设用地标准?

法律分析:4.2.1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 ~ 105.0 ㎡/人内确定。4.2.2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105.1 ~ 115.0 ㎡/人内确定。

法律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2.1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 ~ 105.0 ㎡/人内确定。

4.2.2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105.1 ~ 115.0 ㎡/人内确定。

4.2.4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部分山地城市、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等具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0m²/人。

4.2.5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远期规划控制标准。

五、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建设用地按用地性质一般分五类:商服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一)商服用地

商服用地是指该宗地块规划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服务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可细分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二)综合用地

综合用地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所构成的土地,即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50年办理出让手续;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

    (三)住宅用地

传统意义上的住宅用地,有两层意义:

一是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二是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即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即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农村宅基地,即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空闲宅基地,即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四)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就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进一步细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五)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是指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六、交通用地占规划建设用地的比值?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是10.0 ~ 25.0

七、世界垃圾分类各类垃圾占比?

日本、丹麦之所以成为世界上垃圾分类做得最好的国家,和它们「处女座」般的分类标准不无关系。不过中国人口众多、结构复杂,过于精细的分类标准或许不太适合。

各国垃圾处理方式比较

和传统的堆肥、填埋等方式相比,焚烧具有处理效率高、占地面积小、对环境影响小等优点。而且焚烧还可发电、供热。

和日本、丹麦等国家相比,中国垃圾焚烧占比较低,但高于美德英等发达国家。最让人意外的是,美英两国的垃圾焚烧占比仅分别为 10% 和 12%。

八、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区别?

1、使用年限区别: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限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收益区别:

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上级批准可以搞建设开发,用途有二:一是企业用地,二是集体建房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开发规划,进行“招拍挂”,由开发商竞购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依照开发规划进行有计划的开发,所建商品房产权允许出售和流通;而工业用地则用于建设厂房,不能进行开发。

3、转让买卖方面区别:

商品房大多数情况下,国有建设用地获取方式为出让,而集体建设用地为划拨。

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3)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

(5)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

(6)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

(7)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因素,经司法裁定发生流转。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利于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二、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自批准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起,逾期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4.因用地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土地是国家的,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限,土地使用范围很多,不同的土地有不同的使用年限。使用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不同的土地土地使用税也是不一样的,会按照土地的类型和土地面积进行计算。不过也有一些土地是不需要缴纳税的。

九、城市规划,非建设用地怎么改成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中的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水域和农林用地。如果水域涉及到生态保护红线例如规划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之类的,这种情况基本不能调整为建设用地;同样地,农林用地中的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林(也涉及到生态保护红线)的,这些情况也不能调整为建设用地。

而不涉及上述情况的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国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具体详细流程可参照“农用地征用转为建设用地的简明流程”。

十、党校建设用地标准?

答:党校建设用地标准是:GB5013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 切换手机版
最新房源网 滇ICP备2021006107号-588     网站地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