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南京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24-10-12 12:46:03  /  浏览:0 次  /  

申请条件

1、申领租赁补贴和保障性购房补贴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513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4)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财产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合租赁补贴的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市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无住房;

(2)年满60岁的孤老;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

3、合租赁补贴的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

(1)低收入无房家庭且享受全额补贴满两年的;

(2)特困企业中无房且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家庭;

申请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申请流程

1、购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市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

2、关部门将在9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登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可纳入保障范围。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南京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1、申请廉租房的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2、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3、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4、申请廉租房的程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5、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7、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8、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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