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租房建设规范?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24-10-20 17:46:05 / 浏览:0 次 /
申请的公租房建设标准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除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及国家、省、市现行的文件规定外,必须功能齐全、设施完善,达到入住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现行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一)公共部位设施配套及装修标准
1、单元入口安装单元防盗门,采用可视对讲系统。
2、多层住宅楼梯须按无障碍设计的要求设置楼梯扶手。
3、门厅、电梯厅、公共走廊地面铺设地砖。
4、电梯应满足使用安全、节能、环保要求。
5、应预留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并配套设置相应的冷凝水排放管路。
(二)户内装修标准
1、居住房间地面、墙面和天棚:. 地面瓷砖地面,墙面、天棚刷乳胶漆。
2、卫生间地面、墙面和天棚:地面铺装地砖,墙面镶贴面砖,天棚刷乳胶漆。
3、卫生间用具:卫生间安装坐式便盆,立柱台面洗手盆(含水龙头),预留热水器安装位置及冷热水管。
4、门窗:分户门采用公安部门批准使用的安全防盗门,内门采用木制成品门;窗(含阳台封闭)采用阻热性铝合金窗(同时安装纱扇),窗玻璃选用三玻双腔中空玻璃。
5、灯具:室内灯具采用节能吸顶灯,公共部位采用声光控节能灯。
6、其他:每户应预留洗衣机的安装位置,并设置电源插座和上下水配套设施。
7、每户预留通讯、有线、宽带插座。 (三)配套设施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布局,将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在交通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内安排。房型方面,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新建成套住宅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居住人口及构成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新建集体宿舍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出租房屋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应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包括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牢固,具备上下水、供电和环境卫生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共租赁住房在使用前可进行简易的装修,有条件的还可配置必要的家具和家用电器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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