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在交付使用前可否转让?
  • 资讯类型:数据政策  /  发布时间:2022-05-15 12:26:15  /  浏览:147 次  /  

宋女士问:我买的是期房,付的是全款,已办理了预售登记,房子在未交付使用前想转让,能办理预售登记变更吗?我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说不能,只能等到办完产权证,才能作变更,这对吗? 答:开发商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您在寻找到下一个买家后,应解除您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由下一个买家与开发商就该房屋签署买卖合同,同时由开发商与您共同办理预售预购登记的注销手续,再办理就该房屋与新买家之间的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即可。但这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何承担要由您与开发商及新买家协商。 开发商拒绝出示房屋实测面积的数据是否合理? 李女士问:我们入住一年多了,一直觉得面积测算可能有问题,向开发商索取面积测算的具体数据,但是开发商却一直不给。而他们又开始催着办产权证了,并且规定期限,说过期就不给办理了。请问,这个产权证现在能办么?是不是办了产权证,就算承认他们测算的房屋面积了?以后要想重新测量就难了?如果现在不办产权证,是不是以后再办就真的很难?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规定办产权证的期限及不给面积测算的数据)是否合法呢? 答:产权证所登记的房屋面积为房屋实测面积,该实测面积是由房屋土地管理局下属的测绘大队进行测量后得出的。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如您发现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很大出入,您向开发商主张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并不因产权证的办理而丧失,如您对房屋实测面积有异议,仍然可以申请重新测量。产权证的办理严格来说应由产权人自己办理,但开发商采取的集中办理方式比较快捷,开发商所述的不给办理仅是其不再代办,而并非今后您不能就该房屋办理产权。(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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