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电话及位置?
- 资讯类型:数据政策 / 发布时间:2022-05-24 09:58:55 / 浏览:145 次 /
单位名称: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单位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公交路线: 到珠江新城办公地点附近的公交线路:37、51、53、63、83、89、122、130、138、178、189、194、195、197、204、223、230、248、252、263、282、522
电子邮箱: gzyj_jydj@laho.gov.cn
受理业务:司法协助、拍卖登记、土地交易、绿色通道、资料补充、发证、更正登记、收费、抵押登记、初始登记、征用补偿、涂销抵押、继承、赠与、持房地产证登记业务、二手交易受理、二手交易过户、交易问税、档案查询、测绘、估价、房改办、广东省公证处、广州市税局、商品房交易登记。
交易房产,在房管局那边办理手续!天河区的房管局广州市天河区房管局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 电话: (020)85521986
广州:进一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严厉查处制造市场恐慌等行为
住建部等八部门要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后,广州发布新政,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行为。7月28日,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广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主要聚焦两个方面,一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规范房地产信息发布行为,二是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通知》提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接受委托放盘时,应查验、核对房屋产权信息以及委托人身份证明,经委托人同意并书面委托后方可在门店、网站等渠道发布(相关资料须留存备查)。对委托人不是房屋产权人的,应当要求其提供有效的出售、出租房屋授权委托书,不得利用未经委托的房源信息开展中介服务。同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平台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取得盘源编码,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此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房源广告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出现委托房屋成交、当事人取消委托或委托期限届满等情形的,应当自合同签订或委托人取消委托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各类发布渠道撤除。在规范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方面,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不得为未取得“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通房源信息发布端口。不得为未取得“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信息卡”的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息。《通知》提到,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建立房源信息投诉举报机制和违规经纪处理机制,对虚假信息及违规发布信息的经纪人及时处理,保证房源信息的真实、准确。广州市住建局表示,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房源信息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制造市场恐慌、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