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小部分房产项目存停工逾期交付风险,风险项目已实施重点监管
- 资讯类型:数据政策 / 发布时间:2022-05-03 14:06:01 / 浏览:227 次 /
针对网友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南宁市多个房地产项目烂尾”的消息,4月19日,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澄清公告称,该消息为不实言论。南宁市住建局指出,近日,个别网友在知乎、个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上发布我市多个房地产项目烂尾等不实言论,严重损害广西南宁城市形象,误导社会公众,扰乱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澄清公告显示,针对小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停工、逾期交付等风险,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市、城区两级重点房地产风险防控处置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制定风险项目“一楼一策”,千方百计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南宁市住建局作为南宁市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依法依规对全市700多个在建楼盘进行价格、质量、验收等监管服务。对当前可能存在的风险项目已实施了重点监管,确保资金、资产在本地的安全。同时,南宁于2022年4月15日启用了新版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预售资金监管内容,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南宁住建局表示,如有需要,可通过正规途径至南宁住建局查询每一个项目基本情况,南宁住建局将对不当言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据了解,上述提及的新版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在首页里新增“特别告知”,其中明确,买受人按本合同约定缴交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和其它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直接存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其中首付款应通过住建部门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生成的缴款单进行缴存)。该条还特别指出:首付款应通过住建部门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生成的缴款单进行缴存,买受人发现转款账户信息与指定的监管账户信息不一致,有权拒绝付款。同时,新版合同在正文中强调: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同时,要求将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预售监管账户相关信息也写入合同之中,更大限度地避免开发商“拆东墙补西墙”出现楼盘延期交付甚至是交付遥遥无期,进一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除了启动新版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今年以来,南宁亦出台了多项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3月1日起,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70%。4月13日,广西南宁政府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南宁市“强师惠师”住房保障活动方案》的通知,针对南宁市教职工、留邕人才、广大市民三类购房人群量身定制购房优惠政策。其中明确,教职工人群购买首套房或者二套房,契税全额补贴;留邕人才购买首套房,契税全额补贴;市民人群购买首套房,契税补贴50%。从楼市表现看,按照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3月,南宁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跌0.1%;二手房价格环比下跌0.7%。